安徽出臺27條輕微違法違規免罰清單 其中四條在全國尚屬首例
- 來源:合肥晚報
- 2022-06-29 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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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日前印發的《生態環境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第二批)》(下稱《免罰清單(第二批)》)。
記者獲悉,我省《免罰清單(第二批)》有12條免罰清單,兩批合計明確了27條輕微違法違規情形,免罰情形目前全國最多。其中四條免罰情形,在全國尚屬首例。
“免罰清單”再擴容 免罰情形目前全國最多
《生態環境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第一批)》施行以來,全省共辦理了115起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案件,免罰金額762萬元。在《免罰清單(第二批)》中,輕微違法違規行為涉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排污許可制度等8個領域。在免罰標準方面,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環境違法行為輕微、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三個構成要件作為免罰條件。
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省出臺第二批免罰清單,在長三角區域乃至全國屬首家。在第一批出臺15條的基礎上,第二批又出臺12條免罰清單,二批合計明確了27條輕微違法違規情形,免罰情形目前全國最多。此舉拓寬免罰情形,回應市場主體需求,進一步將輕微違法違規行為精細劃分,避免“一刀切”實施行政處罰,更好為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減負。
四條免罰情形尚屬全國首例
“免罰清單”并非是“免責清單”
免罰清單中有四條免罰情形,在全國尚屬首例。
這四條免罰情形分別為:對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未按規定對工業噪聲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向社會公開監測結果的行為,給予2日的改正期限。
對于違反《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排污單位發現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及其附屬設施因故障不能正常傳輸數據,故障發生12小時內未向屬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的行為,給予首違免罰。
對于違反《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排污單位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內容、頻次和時間要求,向審批部門提交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且無超標或者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的行為,給予5日的改正機會。
對于違反《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核設施營運單位、核技術利用單位和放射性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單位未對直接從事放射性廢物處理、貯存和處置活動的工作人員進行核與輻射安全知識以及專業操作技術的培訓并進行考核,或者工作人員考核不合格仍從事該項工作的行為,給予首違免罰。
“對于市場主體企業而言,‘免罰清單’為其留出了改進余地和成長空間,但‘免罰清單’并非是‘免責清單’,免罰清單對免罰的適用設置了嚴格的條件,免罰僅僅是免除行政處罰,而違法主體本身應履行的糾正違法行為、消除影響等責任仍然存在。行政執法機關仍需要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約談等柔性措施進行糾正教育。”相關負責人表示,“免罰清單”也是讓企業對法律底線進行再認識再把握,以“免罰”為契機,促進企業加強自省自律,增強法治意識,自覺遵紀守法。同時,在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推行了包容審慎監管、寬嚴相濟執法,不斷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合報全媒體記者 莊文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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